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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立法院應該正視這個問題!
如果孽童至死能先鞭打(讓虐童者感受打人的痛),再死判刑!
相信類似的案件會降低~~~

生養孩子不容易
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
都不應該用自己的情緒用打罵的方式教育孩子
.
或許有人會說
我自己的孩子要怎麼管是我家的事
.
但是
如果打到身殘或死亡
會是你一生一世都無法抹掉的記憶
而且還會活在良心不安的陰影裡
.
孩子犯錯
當父母的不是不能教訓
現在的小孩總會用打電話給113來恐嚇父母
其實113的社工也會先了解狀況再來評估父母體罰孩子的對錯
.
適可而止的打罵體罰是無罪的
有罪的是把孩子當情緒的出氣桶天天打
.
隔壁鄰居如有發現類似天天孽兒的聲音
因該雞婆一點
協助小孩報案
救人一命是人人應該做的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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